海国仲动态
刘敬东主任为我院国际商事调解专题培训班授课
为丰富国际商事调解员业务知识,夯实调解员理论基础和实践水平,提高调解员综合能力,8月26日上午,海南国际仲裁院面向境内外全体调解员、仲裁员举办国际商事调解专题培训,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副主席,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刘敬东老师作专题授课。
刘敬东主任以“《新加坡调解公约》与我国商事调解制度的完善”为题,结合商事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特点、境内外商事调解制度实践经验及我国商事调解制度发展现状,从国际商事调解协议在我国的可执行性、个人调解员制度的建立、司法机构对争议事实和法律适用过程的核实、国际调解协议的执行与互惠保留机制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中国商事调解立法、商事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区别等方面提出了《新加坡调解公约》在我国落地施行和海南自贸港先行先试的建议方案,以及在《新加坡调解公约》背景下中国商事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路径;从商事调解立法内容、立法体例、可调解事项的规定、个人调解员制度的建立、《民事诉讼法》的配套修订等方面对我国商事调解立法提出了高屋建瓴的建议。
刘敬东主任指出,《新加坡调解公约》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我国营商环境,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有利的法治氛围,将对我国涉外法律制度完善及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建设产生巨大推动作用。中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及该公约将来在我国的落地施行,契合中国“和为贵”的企业文化,将为中国企业解决商事纠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强质量途径,对于中国商事调解行业、法律服务业等领域的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王雪林理事长作开场致辞。他说,刘敬东主任作为国家智库的顶尖学者,为中国调解这一东方智慧在国际上的推广及中国加入《新加坡调解公约》作出了积极贡献,值得敬佩和学习。调解、仲裁、诉讼是商事争议解决的“三驾马车”,调解以其灵活、高效的特点,在争议解决中扮演着独特角色并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海南国际仲裁院2020年6月1日设立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实行纠纷解决“仲裁+调解”双轨运行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法律服务,这是海南国际仲裁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为探索商事调解走向专业化、国际化作出的重要安排。在理事会的决策指导下,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制定了专业化的调解规则,建立了国际化的调解员队伍,与人民法院建立了“调-仲-诉”多元解纷对接机制,今后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持续推进商事调解工作实现新发展。
范凱傑院长作培训小结,他从香港现行商事调解制度的法律框架、调解员资格认证和调解服务机构现状、香港特区政府部门牵头推广调解制度等方面分享了香港商事调解发展情况,对海南自贸港对标《新加坡调解公约》,在商事调解制度、立法、调解员认证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他指出,海南国际仲裁院现有调解员408名,其中境内320名 ,境外88名,覆盖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今后将会继续组织高质量商事调解培训活动,完善海南自贸港商事调解制度,为投资海南的境内外商事主体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在互动交流环节,刘敬东主任针对许多调解员、仲裁员以及线上关注此次培训的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讲座站位高、视野宽、立意深、国际性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对深入学习《新加坡调解公约》和国际商事调解制度,完善国际商事纠纷争议解决机制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训采用线上方式举行,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刘娟主持,全体境内外调解员、仲裁员及与我院建立“调-仲-诉”多元解纷机制的有关法院法官、律师及其他社会各界同仁共计4千余人次线上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