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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际仲裁院举办第二期商事仲裁主题沙龙

来源:海南国际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1-09-12 23:37

图二起:扬帆、黄奕波、贾红卫、熊代琨、陈行昌、傅军王好、何柳青、宗晴、王雪林、林宁波、刘娟


 2021年9月10日,海南国际仲裁院商事仲裁主题沙龙(第2期)在海口成功举办。本次沙龙主题是“境内外仲裁程序之比较”,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院境外仲裁员、香港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IDRA)、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罗夏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扬帆博士应邀担任主旨发言嘉宾,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我院粤港澳地区仲裁员联络处主任黄奕波,北京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贾红卫,广和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委员会主任熊代琨、马来西亚陈行昌律师楼主任陈行昌大律师、广东谨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业务部主任傅军等五位我院境内外仲裁员作为嘉宾参加与谈发言。本次活动还特邀海南省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王好副庭长、黄心宇法官,以及我省涉外律师仲裁员代表宗晴、胡振、何柳青,企业仲裁员代表吴彤及我省各大律师事务所的涉外律师代表、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参加。活动由我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刘娟副主任主持。 

王雪林理事长作开场致辞,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感谢。他指出,在习总书记的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海南自贸港建设正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加速向前推进,世界各地均已感受到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新变化、新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意味着必须将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高到关系自贸港建设成败的高度通盘考虑。而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仲裁和调解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两支重要生力军,对自贸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有着至关重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海南国际仲裁院已初步确定“两步走”发展战略,即2025年前将海南国际仲裁院逐步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仲裁机构;2030年前将海南国际仲裁院努力建设成为世界知名仲裁机构。为实现这个发展目标,仲裁院必须以“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谋发展、添实力。

王雪林强调,2020年,海南国际仲裁院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改制工作,实现了决策机构、仲裁队伍、仲裁规则、治理机制四要素国际化。此次沙龙活动的举办正是为实现以上发展目标而作出的实际行动,旨在继续深化改革,迈出新的一步,将仲裁规则国际化成果进一步推向深入,吸收国内外先进仲裁理念、制度与经验,为仲裁规则的改革、提升和完善提供智力支持。

王雪林指出,建设海南自贸港,是前人从未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借助自贸港建设东风,优化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将海南打造成面向东南亚辐射太平洋服务自贸港的国际仲裁中心,亦是一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希望全体仲裁同仁能够同心协力,为完成这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贡献各自的力量。

扬帆博士通过线上方式作主旨发言,她从“仲裁程序的关键步骤”和“境内外程序差异”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度分析。对照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启动仲裁、仲裁庭组成、案件陈述与诉状、证据与披露、开庭准备、庭前会议、开庭、庭审结束后八个关键步骤程序进行了比较分析及全方面解读阐述,并以程序指令与分阶段裁决、仲裁费用、初步命令和临时措施为切入点,全面细致剖析了境内外仲裁程序差异,使与会人员对境内外仲裁程序的设计原理、发展方向和趋势有了深刻的认识,为仲裁员、代理人多方面角度分析办理境外案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在与谈发言环节,黄奕波仲裁员以“仲裁司法监督形式”为主题,对比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在仲裁裁决撤销与不予执行法定事由上的差异,以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征求意见稿)》对标借鉴《示范法》相关内容,体现支持、鼓励仲裁的思路和境外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相统一的理念予以肯定。

贾红卫仲裁员以自身丰富的国际仲裁实践经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仲裁地、临时仲裁及临时措施制度三个方面深入阐述了境内外仲裁程序区别及做法,以小见大,以微知著,分析深刻,见解独到。

熊代琨仲裁员从国家战略布局海南自贸港建设为切入点,阐述了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仲裁制度,推动海南仲裁国际化,增强中外当事人对仲裁制度信任的重要性。从我国仲裁发展实际情况、文化背景和商事仲裁主体的法律意识等角度出发,深刻分析了“临时仲裁”在我国落地的现实可行性,所提问题尖锐客观,引人深思。

陈行昌仲裁员在线上发言,他分别从仲裁机构和当事人角度出发,探讨了国际仲裁收费标准、仲裁机构的选择、临时仲裁中仲裁员指定、翻译服务、诚信仲裁等问题,为海南国际仲裁院如何获取境外当事人的信任与选择,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思路。

傅军仲裁员通过自身分别代理境内外仲裁案件的经历,围绕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与国内仲裁机构在诚信仲裁制度、证人证言程序设置之比较,生动阐述境内外仲裁制度差异,发言深刻而精彩。

 在互动交流环节,王好副庭长指出,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于2019年设立,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包括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与仲裁工作联系密切,非常关心关注海南仲裁的发展。各位发言老师对国内仲裁程序的变化和创新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对境内外程序的差别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阐释,通过现场学习,对仲裁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此类活动非常有必要。人民法院也在逐渐加强与仲裁的合作,2020年底,海南国际仲裁院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建立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服务,加强了仲裁机构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双方应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互相借鉴,共同服务好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

贾红卫仲裁员从仲裁规则完善、加大费用制裁权等角度回应了熊代琨仲裁员提出的国际仲裁中证据突袭如何化解的问题。

何柳青仲裁员针对律师代理人违反披露义务情况下,提出了国际仲裁中的责任承担问题。扬帆主任以香港仲裁条例的规定为例进行了解答,并针对活动中争议比较大的临时仲裁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宗晴仲裁员从境外知名仲裁机构仲裁文化建设、国际仲裁庭审程序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看法,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

通过热烈的讨论与交流、思想的碰撞,把本次沙龙活动推向了高潮,为与会人员呈现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思想盛宴。

林宁波副院长小结发言时指出,今天的沙龙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务实、精彩纷呈。各位嘉宾围绕境内外仲裁程序的差别,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分享经验,使此次沙龙活动具有突出的实践意义。仲裁作为国际通行争议解决机制,境内外仲裁程序既有差异性,也具有共同价值属性,通过各位嘉宾的知识分享,使我们更为深刻理解境内外仲裁程序的差异,并通过了解差异找寻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升机构处理境外仲裁案件能力,提升仲裁机构公信力。

我院商事仲裁主题沙龙活动旨在为仲裁员及各界人士搭建经验分享、实务探讨、法律研究、交流合作的平台,主题沙龙活动将持续举办,并办出特色、办出实效,打造成海南国际仲裁院展现仲裁制度优势的一张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