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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海南省人民政府聘任张月姣等境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来源:海南国际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0-07-08 10:14

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

           ——海南省人民政府聘任张月姣等境内外

知名专家学者为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7月6日,海南省政府决定聘任张月姣、黄进、刘敬东、尹田、王琦、张晓辉、约翰•阿齐尔•埃劳(Johan Achiel Erauw)(比利时)、黄锡义(Michael Hwang)(新加坡)、本杰明•休斯(Benjamin Hughes)(美国)、范凱傑(香港)为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理事(聘期五年)。新聘任的理事,国际化程度高,专业能力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很高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其中境外4人,占理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分别为欧美、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世界上仲裁发达地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资深专业人士;省外4人,为国内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杰出人物,其中3人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1人为中国国际法学科领军人物,1人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省内2人,为海南省律师界和学术界的重要代表。

海南国际仲裁院是社会公益性法定机构,实行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以理事会为主导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长由省政府从现职公务员中任命,理事由省政府从法律界、工商界和其他相关领域的知名人士中聘任,其中境外人士不少于三分之一。理事会的成立,是海南国际仲裁院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以国际性、开放性、高端性、合理性为原则,参照国际国内著名仲裁机构的先进经验,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理事会筹建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

理事会组建后,作为海南国际仲裁院的决策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审议和表决理事会章程、议事规则、仲裁规则、调解规则及其他形式的争议解决规则;决定海南国际仲裁院院长、副院长人选;审定专门委员会或者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变更和撤销,决定专门委员会或者专业委员会的组成人选;设立仲裁员名册,决定仲裁员及其他争议解决专家的聘任和解聘;审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审定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变更的方案以及用人规模;对执行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受聘担任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的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理事长黄进教授指出,商事仲裁和营商环境有特别的关系,海南自贸港的建设与商事争议的预防和解决关系非常大,建立健全商事仲裁体制机制对海南自贸港建设至关重要。他强调,仲裁改革各项工作要不忘初心、回归本源、回归常识、回归规律,要坚持仲裁的契约性、专业性、独立性、高效性、保密性、公正性和市场性。仲裁今后发展方向上,要坚持人本化、注重现代化、追求国际化、跟踪信息化和遵循法治化。他认为海南国际仲裁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第一届理事会成员构成较好地体现了上述“五化”的仲裁发展方向,必将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长王雪林表示,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的成立,得到了境内外多方面的重视和支持。作为全国改制最彻底的仲裁机构,其理事会成员由海南省政府聘任,全国首创,意义重大,表明海南省高度重视仲裁工作在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作用。海南国际仲裁院三分之一的理事为境外人士,其高度国际化、专业化的人员结构和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能使仲裁公信力得到制度保障。海南国际仲裁院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要求,努力将海南打造成为新时代仲裁改革的标杆和国际仲裁的高地,发挥仲裁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