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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仲裁立法本意是去行政化

来源:海南国际仲裁院 发布时间:2017-05-11 09:28

不忘初心:仲裁立法本意是去行政化

编者按:4月23日,法制日报社经济部主任万学忠在“新时期创新仲裁发展机制研讨会”上的专题发言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强烈共鸣,其发言正视历史、直面问题,令人深思。现特约刊发以飨读者。(另注,万学忠自1994年仲裁法颁布就开始关注并持续支持仲裁这一朝阳事业,法制日报也因此成为仲裁界最亲密的媒体“伙伴”,相伴中国仲裁筚路蓝缕、砥砺前行。2015年法制日报社成为仲裁研究院创始共建的常务理事单位,与法大携手推动提升仲裁公信力,完善仲裁制度。为配合本文刊发,作者特提供了其见证中国仲裁发展的部分历史照片,转载或使用请予联系。)

大家上午好,这么近距离地聆听各位仲裁机构的领导介绍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感受,非常受启发。我从媒体的角度,结合这么多年对仲裁事业发展的思考,把自己的一些不成熟想法跟大家进行分享。

当我们研究仲裁创新发展机制的时候,首先要总结一下我们现在仲裁事业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哪些发展机制是需要坚持下去的,哪些是需要突破和创新的,哪些是需要扬弃的。其次,我们今天再谈创新,要分析有哪些有利的和不利的因素。当前创新仲裁发展的动力机制是什么?推动机制是什么?最后才是我们如何去创新。时间关系,我把我最关心的几点跟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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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万学忠在仲裁研究院举办的“新时期创新仲裁发展机制研讨会”上发言。

一、不忘初心!立法本意是去行政化。

在仲裁事业发展初期,我觉得凡是得到党委政府支持的,发展得就快;凡是想脱离党委政府的,最后就停滞下来了。但是发展起来的同时也把负面的基因留下来了,也带上了很浓的行政化色彩。

我们当初创立这个仲裁制度的时候,我们的立法本意是什么?从全国人大的角度讲,从我们适应市场经济所需要的一种制度层面来讲,我们当初的立法目的和宗旨是什么?我们当初把工商仲裁、建筑仲裁、技术仲裁这一块从相关行政部门拿出来的时候,我们是想让它脱离政府,变成一个市场主体自己解决纠纷的一个机制。我们并不是要把仲裁从工商局、从建设局换到隔壁的法制办,这是我们当初的立法本意。

那我们现在有没有实现全国人大立法的本意?全国人大立法就是人民的意志。在新仲裁制度推行二十年的时候,我们的方向是不是这样?我们有没有把当初的行政基因给排斥掉?我们是不是把市场基因真正的植入进来了?这是我们要反思的,必须从根子上去反思,这是一个方面。

仲裁协会是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的隔离墙。仲裁协会是全国人大立法要求的,1994全国人大就要求成立仲裁协会。二十年没有成立,那我觉得这一块就对不住法律对我们的要求,那应该马上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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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万学忠采访时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江平先生,先生直言:“当前政府对仲裁最大的支持,就是不干预!”

二、投身事业!剪断和政府的脐带。

我注意到,到目前为止关于中国仲裁机构的行政色彩到底是浓一点、淡一点,居然还有争议。甚至有意见是往行政化方向走。

不管你有多少现实的理由,单纯从法治的角度讲,从法治思维的角度讲,这是不对的。仲裁不是在人民法院之外,人民政府再成立一个民商事法院——这不是我们立法的本意。记得在十周年的时候,我们在大会堂举行纪念大会,胡康生接受我一个专访,就谈到一定要解决仲裁的行政化问题,立法的本意不是让仲裁委变成政府的一个机构。

因为早期的发展过于依赖政府,甚至委身于政府,当仲裁机构想独立的时候突然发现这个脐带剪不开了。如果这个脐带剪不开,中国的仲裁事业就不会有大发展,也不会有实质创新。这是肯定的,这句话一定要把它说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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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学忠(左二)参加2002年全国仲裁发展工作座谈会,在此次会议上中国仲裁人首次提出了要建设中国仲裁“国际公信力”。

现在是一次机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仲裁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趁这个机会,如果真的能够把这个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功莫大焉。中国仲裁事业就有可能再次腾飞,有可能在自贸区建设、在将来和国际仲裁机构的竞争中腾飞。如果市长继续担任仲裁委主任,美国依然会像多年前一样,在听证会上质疑中国仲裁并不是《纽约公约》意义上的仲裁,是行政仲裁,不应当得到承认和执行。这个问题不解决能行吗?!

当我们整个市场经济改革、整个法治建设走到今天,当中国的经济已经完全融入全球的状况下,这些问题不应该再有争议,必须痛下决心。

实际上现在有一些阻力是在于很多机构还不能达成共识。过去的国办律师事务所就很像今天的仲裁机构,国办律师事务所主任就是科级、处级,甚至是司法局的副局长。但是律师事务所应不应该是官办呢?不应该。国办律所推向市场之后,中国的律师业发展非常快。1990年代有十万,当时预言中国需要三十万律师,到今天就已经达到三十万了,而且这支队伍是多么优秀:中国的律师已经可以到WTO舞台上与国际同行较量!

律所改革后发展起来了,我们仲裁机构怕什么呢?仲裁机构还有“垄断”的仲裁权,法律赋予你的仲裁权,我们能够比市场化的律师所缺少竞争力吗?只要我们按照仲裁法的精神,按照法律的精神去做,仲裁事业肯定前景广阔,关键是要把根基打牢。这个在成立之初,我曾和北仲王红松、厦仲林建文聊过。我说:这么好的制度,它就像雪球的核儿,如果把核儿做硬,这个雪球可以无限地滚下去,越滚滚大;但如果核儿是松的,这个雪球滚得越大,它就越容易崩溃。今天在座的各位,不该考虑自己的官帽子,或者寻找体制内的优越感,而是应认识到我们在推动一项文明的制度,仲裁是一项事业。我们完全可以放弃它给我的处级、局级,放弃它,去投身一个很好的事业!这是一个认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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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法制日报的仲裁法宣传画设计图(万学忠策划、赵瑞制图),特此授权发布。该宣传当时引发社会热议仲裁,报社热线不断接到仲裁咨询。

三、去行政化!政府依然会支持你。

话说回来,是不是脱离了行政色彩,就是脱离了党的领导,脱离了政府的领导?不是,完全不等于。今天的律师事务所也没有脱离党的领导,没有脱离行政监管,也没有脱离开律协的监管。脱离它不等于脱离了党的领导,不等于政府就不支持。

一个政府,如果要发展自己地方的软环境,打造自己地方的软环境,他一定需要仲裁这个好的制度。我们看到天津滨海新区,已经有天津仲裁委,还要把贸仲引进去。为什么?他就想提升一下自贸区、开发区的法治形象、法治环境。所以去行政化之后,只要你做得好,政府一定还会支持你。

仲裁机构早期的发展,不少是得益于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可以以行政力量来推动地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政府的企业来选择仲裁,倡导这些企业解决纠纷时选择本市组建的仲裁委。很多地方都经历过这个阶段。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要得到社会认知、认可,早期确实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但,政府扶上马送一程可以,不能送全程。如果送全程,仲裁机构形成了发展依赖,就会委身于政府,没有独立性了,何谈公正?

北仲相对而言,这方面色彩不浓,因为它在首都,它有很多优势。大概在2000年仲裁法实施五周年的时候,北仲主任江平就曾经在人民大会堂的座谈会上说过:“政府不干预是对仲裁最大的支持”。我们需要政府什么样的支持呢?不干预就是支持,你放手让我去发展就是支持。这就是一个认识问题,认识的高度问题。

当然,中国任何事业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支持。但党和政府的支持体现在如何保证仲裁法的实施,保证一项制度必须原汁原味的按照法定的要求去落实,而不是去干预机构的具体运行。

四、抓规范化!规范产生公信力。

现在国务院法制办要起草一个落实四中全会的文件,这是仲裁事业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引导仲裁健康发展,肯定是要有一些抓手的。我觉得应该抓规范化的建设,因为只有规范才有公信力。

仲裁机构形象不能五花八门。很多东西本来应该是仲裁协会去做的,这种规范化早就应该抓起来了。有些地方做得很好了,我们应把它推广出去。从机构外在形象到整个庭审的流程,到各个方面,都应该规范。包括仲裁员的管理,包括规则,包括秘书礼仪。刚才专家提到的信息化问题,都是我们整个仲裁整体形象对外的一个基础。仲裁界需要形成整体的规范形象。大家说中国仲裁是什么样子的?我想应该是阳春白雪的,是规范靓丽的。因为我们解决的是商事领域的问题,如果企业家到仲裁机构去,一看还不如一家公司管理规范,这是不对的。人家觉得你跟他根本不在一个平台上。今天我们开会的酒店就是一个私企,如果这个企业出了纠纷要仲裁的话,他一定会选择规范、大气、有风范的仲裁机构。我们看法庭的建设,包括公安羁押场所的规范化建设,都是从最高院、公安部往下推的。交警执法中给你敬一个礼,你就知道这个机构是有规矩的,一定要有这种规范化建设,这对提升公信力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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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与法制日报社共同举办“纪念仲裁法实施20周年首届仲裁公信力论坛暨颁奖典礼”,团队人员合影留念,中间人为万学忠。

五、国际视野!仲裁改革不迁就落后。

每当我们要做一个事情的时候,就总会有人说不,为什么有人说不?因为大家的感受太不一样了,有的仲裁委是苦于收入的大笔经费怎么更好地开支;有的则是依赖政府仲裁收入不够发人员工资,发展很不平衡。

这一次要推动仲裁体制机制改革,不能够站在“第三世界”的角度去看、去谈“第一世界”的事。改革的立足点是哪儿?要立足自贸区已经放开了,国际的仲裁机构要进来了……要立足这个高度去想中国的仲裁事业了。中国将来的仲裁事业的发展,一定不是机构越多越好。全世界才有几家知名仲裁机构?现在中国有251家,我觉得中国有几十家规范的仲裁机构就很不得了了,如果有三四家在国际上知名就不错了。

中国的仲裁机构将来的发展一定是强者更强,但强者更强并不意味着在北上广深,也有可能是一个偏居一隅的小城市,正如斯德哥尔摩,一个北欧小城,它也可以产生国际上著名的仲裁机构。在石家庄,在雄安,都有可能产生一个特别好的仲裁机构,只要你这一块有好的支持环境。如果河北省政府特别开明,立志给雄安打造最好的法治环境,集全力来支持建立一个雄安仲裁委,有了这种政治优势的话,那在雄安产生最好的仲裁机构和仲裁文化,是完全有可能的。我就先说这么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