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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在湖北调研时提出仲裁要独立于行政又不能过度司法化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左一)一行在武汉市仲裁委调研。雷碧/摄
法制网武汉4月17日讯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熊凡 4月12日至14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赴湖北开展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仲裁工作专题调研。
在鄂期间,甘藏春一行与湖北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等相关省直部门及武汉、孝感、黄冈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开展专题座谈,深入武汉仲裁委及硚口区政府实地考察调研仲裁工作和基层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对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造性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仲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甘藏春强调,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及仲裁制度是当前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两项重要改革任务。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工作,要站在全局战略高度,深度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大势,重点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定位和基层县级政府部门端末落实机制建立问题;注重总结试点实践经验,尽快形成共识性内容建章立制。加强仲裁工作,应当积极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突出中国特色仲裁工作个性与特点,既要独立于行政机关,也不能过度司法化,要走出一条不同于诉讼制度的仲裁之路,切实提高仲裁的公信力、权威性。
甘藏春表示,国务院法制办将加大对湖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务院法制办与湖北签订的合作协议的要求,切实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步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走好现代化建设新的长征路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