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仲动态

海南国际仲裁院举办新聘仲裁员(省内)履职交流会

来源:海南国际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4-06-02 10:00

(图一至图六分别为王航兵、岳松、张书惠、莫文彦、王雪林、陈华君)

 

为进一步提升新聘仲裁员履职能力,在聘前培训考核基础上,根据工作安排,海南国际仲裁院对境内外新聘仲裁员分批次开展履职交流、培训活动。5月30日,海南国际仲裁院举办新聘省内仲裁员履职交流会。


001.jpg 

 

海南国际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航兵,海南省人大代表、海南国际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岳松,河南国基(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书惠,北京百瑞(三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莫文彦,以及海南国际仲裁院有关负责人分别作交流发言。

王航兵在发言时表示,仲裁是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仲裁员的角色不仅要求虚心从头学起,常学常新,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案件负责,对仲裁机构负责,更需要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以及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自律性和奉献精神,才能更有效地处理和解决争议,提高当事人对裁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岳松在发言时表示,本次会议是好人才、好平台、好时代的“三好”会议,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快速处理商事纠纷的重要机制,作为仲裁员要有国之大者之情怀,把仲裁当成事业来对待,积极宣传推广仲裁制度专家断案、公正、保密、便捷、高效、裁决可强制执行等优势。仲裁员要自觉做到廉洁自律,稳步推进仲裁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准确适用法律,保障案件公平公正。

张书惠发言时说,仲裁员既是荣誉,也是挑战。作为新聘仲裁员,应加强作风建设,守牢清廉公正的底线,维护仲裁公信力;树立服务意识,以专业公正高效的仲裁服务化解矛盾;接受仲裁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做好仲裁员的神圣工作。

莫文彦发言时说,仲裁员的道德品行和业务能力是确保仲裁裁决公平公正的关键所在。一位合格的仲裁员要从思想上、能力上、服务上不断提升自我,遵守职业纪律,积极深入学习仲裁相关专业知识、经验、技巧,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文书写作能力。

王雪林理事长着重从提升“七个能力”分享了自己的体会。一是专业能力,专业是仲裁员的立身之本,也是仲裁机构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仲裁员要持续提升专业能力,成为自己所擅长领域的专家、权威。二是驾驭庭审能力,仲裁员要提升规范推进仲裁程序的能力,保证案件依法依规审理。三是沟通协调能力,案件审理需要仲裁庭成员协调配合,共同为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的仲裁服务。四是裁决能力,在保证裁决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仲裁员要不断提高仲裁文书撰写能力,体现裁决的专业性、权威性,裁决结果和说理让当事人信服,通过裁决或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五是自律能力,仲裁员应始终牢记廉洁、公正、中立原则,时刻注意言行,避免当事人对仲裁庭公正办案产生误解和质疑。六是自我提升能力,仲裁员应积极参加海南国际仲裁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研讨交流活动,实现仲裁机构与仲裁员同步前行。七是服务大局能力,仲裁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力量,仲裁员应树立大局意识,切实肩负起推进法治建设,服务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任,共同把海南省打造成服务海南自贸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陈华君副院长主持会议,他介绍了海南国际仲裁院近年来改革发展情况,并以“同舟共济,荣辱与共,推动海南仲裁事业发展”为题作了发言。他表示,仲裁机构和仲裁员之间是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紧密合作关系,仲裁员是仲裁公信力建设的核心,肩负办案和宣传推广仲裁的双重职责。要做好仲裁制度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仲裁的认知度和选择度,当好海南仲裁品牌宣传大使,积极推荐和引导商事主体在合同中约定本院作为争议解决机构。注重维护海南仲裁品牌形象,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发挥本院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中的核心和引擎作用,推动海南仲裁事业健康发展。

参会仲裁员表示,通过交流,提高了站位,明确了方向,激发了动能,将以此次交流学习为新起点,做到知行合一,把理论和要求融入履职实践,用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为海南仲裁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上还举行了新聘仲裁员聘书颁发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