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仲动态
我院与海南省旅游协会签署合作协议
4月19日,海南国际仲裁院与海南省旅游协会签约仪式在海南国际仲裁院举行,双方在共建“海南国际旅游(投资消费)调解仲裁中心”基础上进一步达成战略合作。受王雪林理事长委托,副院长陈华君与省旅游协会执行会长、海南国际旅游(投资消费)调解仲裁中心主任刘春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海南省旅游协会与海南国际仲裁院进一步发挥旅游(投资消费)调解仲裁中心职能作用,在仲裁制度宣传推广、旅游企业投资合作仲裁条款完善、仲裁业务培训、旅游仲裁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使旅游投资、消费领域商事活动与调解、仲裁机制有机衔接。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行业管理处处长周兴华代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出席签约仪式,对双方签约表示热烈祝贺,对海南国际仲裁院给予海南旅游行业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省旅游协会要用活用好海南国际旅游(投资消费)调解仲裁中心这块牌子,整合旅游仲裁专家资源,深入推进仲裁和调解工作,切实为广大旅游企业在投资、合作等商事活动以及旅游消费领域提供专业的仲裁、调解咨询和法律服务。省旅游协会要统筹推进调解、仲裁宣贯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大商事仲裁、调解知识普及力度,同时,也希望各旅游企业自主申请设置调解仲裁点位,全力推进仲裁、调解工作全省全覆盖,强化旅游行业仲裁、调解意识,充分发挥仲裁、调解作用,护航全省旅游业发展。
陈华君副院长表示,仲裁是与诉讼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专业、高效、保密等优势特征,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均具有法院强制执行效力,非常契合旅游企业投资、合作等商事争议解决需求。作为省政府组建的全省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海南国际仲裁院在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旅游产业是海南自贸港主导产业之一,海南国际仲裁院持续为旅游企业投资、合作、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消费等领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希望双方以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助力海南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省旅文厅有关负责人,省旅游协会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海南国际仲裁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签约前,参会人员考察了海南国际仲裁院办案、办公场所,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刘娟作商事仲裁、调解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