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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与海南农垦商贸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农垦商贸物流板块推广仲裁法律制度进行座谈

来源:海南国际仲裁院 发布时间:2017-04-27 09:01

2017420日下午,本委与海南农垦商贸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就农垦商贸物流领域推广仲裁法律制度进行座谈,本委研究室主任谢盛辉、海南农垦集团法务部副总经理黄惠华、海南农垦商贸物流集团党委书记骆诗语及商贸物流集团下属企业代表近30余人参加此次座谈。

黄惠华副总经理首先就海南农垦集团与本委共同在农垦系统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并表示本次座谈亦是落实双方有关会议精神,在农垦商贸物流领域推进仲裁法律制度化解民商事纠纷。

骆诗语书记对本委深入企业宣传推广仲裁、送服务到企业表示欢迎,对海南农垦集团关注下属企业法律纠纷的解决表示感谢。骆书记指出,根据农垦改革精神,农垦商贸物流集团于2016928日由农垦商贸置业集团等公司重新组建而成,注册资金15亿元,下辖10家二级企业,100家三级企业,法律纠纷问题主要集中于职工人事、物业管理、房地产买卖、平台交易、土地转让、企业重组、整合等方面,迫切需要法律支撑,包括仲裁的介入。

谢盛辉主任首先对农垦商贸物流集团对本次座谈的重视表示感谢,并对仲裁的概念、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的优势、仲裁受案、仲裁收费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仲裁在化解农垦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平台交易纠纷的优势进行了讲解,并希望农垦商贸物流集团规范合同文本,将仲裁作为争议解决的优先选择项。

骆书记表示,商贸物流集团已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将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之一,并建议优先选择。下一步,集团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支持海仲的工作,并希望通过仲裁亦做好自己的工作。

最后,谢主任对在座企业代表的提问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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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