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之窗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获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月10日下午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该法明确,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海南国际仲裁院将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为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全方位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与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