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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改革开放40年之40位人物访谈录”之十一|施文投身海南改革29载痴心不改
图为2016年,施文(左二)参加海南省仲裁委与柬埔寨国家商业仲裁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仪式。资料图片
图为1990年10月,时任海口海事法院代理院长施文(左二)带领法院干警扣押外籍肇事轮船,维护法律权威及受害人合法权益。 资料图片
法制网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9月26日上午9点半,记者来到施文办公室,已是花甲之年的他仍精神饱满,动作利索干练。
与记者握手后,施文说不喜欢在办公室接受采访,感觉有一些居高临下,提出在外事厅来个圆桌恳谈。
就坐后,施文翻开笔记本,上面写满字迹,为接受采访准备的三本书也都有折过的痕迹。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是海南建省办特区却是重大的历史事件。”施文讲起他在海南29年的改革故事。
临时受命从祖国最北端赶赴祖国最南端,负责筹备成立海口海事法院,从此成为海南改革开放的见证者、法治建设的亲历者
“我来海南,纯属偶然。”施文笑着,往事历历在目。
1989年4月,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一周年之际,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海口海事法院和厦门海事法院。
由于在审判业务方面表现突出,施文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向海南推荐的海口海事法院首任院长人选。
当年8月,时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丁果与人事处长到牡丹江,对最高人民法院提名的人选进行实地考察。
丁果院长的亲临,让施文很受感动。平时,他也从报刊上关注过刚刚建省的海南,对这个全国面积最大的经济特区憧憬已久,愿意赴改革开放前沿,在全新领域大干一场。
10月,海南省委组织部发来调令,同意施文担任海口海事法院筹备组组长。
“海事法院与其他地方法院有何区别?”带着这个疑问,在赴海南之前,施文来到已成立5年的天津海事法院摸底考察。
施文发现,海事法院管辖范围有较大的局限性,海事和海商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较多的涉外性。突破行政区划分的管辖,这是他从来都没接触过的法律业务领域。
“既然选择就不能回头。”1989年11月25日,施文带着调令批文和公章,坐飞机从祖国最北端来到祖国最南端。
当晚,施文向丁果报到,在原海南省高院临时办公点借住了一宿。
谈起对海南最初的印象,施文眉头紧蹙,“这里自然风光很好,但比我想象的要落后很多。当时,全省GDP还比不上内地一个普通地级市的水平”。
走在海口市长堤路上,墙面、路面苔藓丛生,马路口也没有红绿灯……施文意识到,未来改革创业之路将充满艰辛与挑战。
8年里,海口海事法院案件量从最初14件到最高每年400多件。他们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海事海商案件
“在1990年春节之前,我还是光杆司令一个。”谈起筹备海口海事法院之时,施文开玩笑说。
春节刚过,七八名工作人员陆续到位,他们在海口市安海大厦一楼租赁了一个100多平方米的大开间作为临时办公室。
1990年3月10日,海口海事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施文被任命为代理院长。
“开局之年总共才受理14宗案件,案件数量不如一个基层法庭。”施文回忆说。
当时海南的改革开放尚处在起步阶段,港航业、捕捞业还不发达,港口吞吐量也小,海事案件量很少,标的额较小。
“有作为才有地位。建院初期,我们下决心办理几个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才能把名声打出去。”
施文带领干警跑遍了全省大大小小24个港口。他们在调研中发现,海南建省之前几年内,连续发生4起渔船被撞沉事件,先后有7名海南渔民葬身海底。
“海南渔船吨位普遍较小,机动力落后,两船相遇总是吃亏,事发海上,特别是夜间被谁撞了都不清楚,一直都无人管,渔民死了也是白死,这在全省造成了恶劣影响,给受害方造成了巨大损失和沉重的心理阴影。”施文下定决心打开这个突破口。
1990年3月14日凌晨,海南省儋县(今儋州市)新英镇麦浩兴等5人共有的木质渔船在海南省岭头西部海区停泊时,被香港人周金娣驾驶的渔船撞损。
然而,香港渔船置儋县渔船船员的呼救声于不顾,开足马力逃遁,造成了儋县渔船9名船员落水,吴万保、郑有幸死亡,苏琼耀沉入海底失踪。
当年10月,海口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施文带队调查,掌握了肇事渔船的准确信息和航行动向。随后,在广东阳江闸坡港,签发了海口海事法院第一张船舶扣押令。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积极赔偿,求得受害方谅解;二是你涉嫌海上交通肇事,按照属地管辖,我们可以将案件移送海南公安机关,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赴闸坡港现场办案的施文义正辞严地说。
随后,香港渔民协会赶到阳江,派员帮着做工作。周金娣意识到,不赔偿便无法脱身,还很可能坐牢,便同意配合积极赔偿。
不久,麦浩兴等7名原告在春节前收到了几十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法定的人身伤亡赔偿标准很低,所以这是海南省有史以来渔民获赔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这起案件的办理维护了广大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全省捕捞业产生重大反响。
很多渔民写信致谢说,终于有人为他们撑腰了,他们出海捕捞作业就更放心了。海口海事法院也一炮打响。
1993年9月,施文被正式任命为海口海事法院首任院长。
“8年里,我有两个收获。首先是工作上打开局面,让海事法院在海南有作为、有名气、有地位。案件量从最初14件到最高每年400余件,实现质的飞跃。第二是我熟悉和掌握了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收获很大,获益良多。”施文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海运市场愈发繁荣,海事纠纷也在所难免。在这样的背景下,海口海事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其中不乏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一边审理,一边思考,施文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收录进他主编的《海事审判论文案例集》。香港布瑞达姆有限公司等诉印度卡米哈光荣航运有限公司等海运欺诈案,就被收录进这本案例集。
卡米哈公司海运欺诈案案值上千万元,当时在香港工商航运界产生了重大影响,香港《大公报》曾用半版篇幅做了报道。通过这起案件,海口海事法院为海南赢得了荣誉,为全国海事审判工作提供了范列。
第一个提出法院“目标化管理”,第一个提出“两挂”措施,第一个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
1998年9月,施文调任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刚报到一个月,改革开放后海南第一起腐败大案——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摆在他的办公桌上。
“这是海南建省以来乃至全国受贿数额巨大、行政级别较高的职务犯罪。”施文坦言,他当时压力很大,曾多次主持会议对案件审理进行研究。
当年11月4日,海南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戚火贵死刑。12月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海南中级人民法院辖区覆盖全省17个基层法院,全国少见。
施文说:“在这里,我工作了两年半,时间最短,但印象最为深刻,很接地气。”
在施文看来,法院不是行政机关,不能套用行政管理模式管理法院。
于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施文开始在海南中院探索审判工作改革。
他率先提出“目标化管理”,即根据法院职能特点,设置“改判率”“发回重审率”“结案率”“再审率”“执行率”等指标对审判一线部门进行考核管理。在干部任用和待遇等方面向一线倾斜。
当时海南基层法院干部水平普遍不高,怎么办?施文在全省率先提出“两挂”措施,即中院法官到基层院挂职,基层院法官到中院挂职。
“通过上挂、下挂的方式互动交流,大大提升了基层审判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施文说,这个办法在海南省党政机关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让施文引以为豪的,还有在全省法院最早推行审判长负责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
“基层薄弱、管理行政化、司法地方化。”在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主持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施文针对法院存在的根本性问题,直言不讳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当时有6位发言者,施文是中南地区代表。
他的这番话得到罗干的高度评价,这概括了当前法院存在的核心问题。
如今,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事项,有力地破解司法行政化、地方化痼疾,开创新时代法治建设新局面。
到了知天命之年,他在全国率先使用精神戒毒“疗法”,在全国首开传统文化改造服刑人员先河,这是他人生中干事创业黄金时光
五十而知天命。
2001年3月,49岁的施文任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进入21世纪,改革开放面临新的局面,施文也在新的岗位探索新的改革。
“司法行政系统点多面广,队伍庞大,情况复杂,我一干就是7年半。”施文告诉记者,这是他人生中干事创业的黄金时光。
刚走马上任,施文来到监狱、劳教场所调研发现,这些监管场所建设滞后,全国排名比较靠后。
从2002年起,海南省司法厅先后向省委、司法部汇报,争取到了几亿元专项资金进行监管场所建设,为监管场所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经过调研,施文发现,吸毒人员明显呈现“三低”特点:低龄、低文化、低就业。还有两个突出人格特征:一是道德沦丧,二是精神缺失,传统“吸毒危害教育”对他们基本失效。
怎么办?施文牵头,准备对传统戒毒工作进行改革。
2004年6月,海南省司法厅专门成立精神戒毒科研攻关小组,提出“精神戒毒救助工程”,在全国率先使用精神戒毒疗法。
“我直接参与劳教戒毒研究,指导《精神戒毒救助教程编写大纲》,为精神戒毒建立整体框架。”施文说,2005年6月,“海南省精神戒毒救助中心”成立,用传统文化唤醒戒毒人员良知,从精神层面探索一条与心瘾抗衡的戒毒新路。
对于这一举措,司法部、海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专门作出批示。后来,这一戒毒方式被司法部命名为“海南戒毒模式”。
“道德缺失、良知泯灭、起心动念”,这是服刑人员走向犯罪之路的主因。过去,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教育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服刑人员的道德问题。
为此,海南省司法厅提出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进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的思路,在全国首开先河。
施文回忆说,从2006年年初开始,司法厅经过多方探索、制定方案、编写教材、举办师资培训班、进行教育先行试点,很快在全省监狱系统全面开展。
司法部高度肯定“海南经验”,将海南省司法厅编著《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教材》纳入服刑人员教育统编教材全国发行。
在施文的推动下,海南司法行政系统的改革仍在继续。
在以前,律协会长一般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担任。2002年,海南省司法厅推行律师公证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破解律协行政化。推行的税收方式改革和公证行业分配机制改革均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律师、公证员广为受益。
施文告诉记者,海南省司法厅还在全国首次推行“法律进乡村”工程,被司法部评为多年的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并在人民大会堂专门介绍经验。
2008年2月,施文调任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负责常务工作,全省政法系统对他一致的评价是:正派刚直,勇于担当,专业内行,工作能力强。
仅两年,海南仲裁委员会进入全国仲裁前10名。他筹建全国第二例国际仲裁院,服务海南新一轮改革开放及自贸区、自由港建设
“我的前四个岗位,都是为第五个岗位做铺垫。”施文笑着说,是巧合,也是必然。
2011年7月25日,施文申请提前从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职位上退下来,随即接任海口仲裁委员会主任。
每年最多300件案件量,9个多亿的标的额,这是他刚接手时的现状。
“当时,全国有近200家仲裁委,我们却排在60名开外。”施文说,他立志要让海南仲裁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施文首先做的是正名。作为全省唯一的仲裁机构,冠名“海口”不符合实际情况,也带来诸多不便。经海南省政府批准,2011年10月正式更名为海南仲裁委员会。
随后,他提出在各市县、商会建立仲裁联络站,选聘律师界、企业界、政界和学界精英人士充实仲裁员队伍,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建立仲裁工作长效机制。
两年后,案件量突破1000件。到2016年,标的额突破100亿元。海南仲裁委员会已连续多年保持在全国仲裁机构的先进行列,社会公信力和认知度不断提升。
今年7月29日,海南国际仲裁院挂牌仪式在海口鹏晖国际大厦举行。施文与时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杰共同为海南国际仲裁院揭牌。
施文认为,这是与中央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相呼应,与海南全面建设自贸区、自由港的现实需要相匹配。
“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海南国际仲裁院系全国第二例。我们将不断彰显机构中立性、国际性和开放性,让中外当事人把海南作为可信赖的争议解决‘优选地’……”对海南国际仲裁院的未来,施文信心满满地说。
记者手记
采访结束后,施文邀请记者一起到食堂吃工作餐。闲聊中,施文说他是一个事业型的人,只要心态不老,只要信念不消,总要在不同的岗位以不同的方式为党和国家的事业继续发挥余热,尽绵薄之力。这也是他的人生乐趣。
今年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施文与海南共成长。海南刚迈入而立之年,而施文已年逾花甲,志士暮年,壮心不已。
和蔼、沉稳、低调,这是记者对施文最深的印象。他反复强调,他“没干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儿”,但他用29年交出了一份优秀的改革发展成绩单,努力绘就海南改革发展新画卷。